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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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学校元旦、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寒假及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我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黑教安函〔2016〕525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6〕25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冬季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决定由学校保卫处牵头,联合党政办公室、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国资处、基建处、后勤处等单位,对我校消防重点场所及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备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一是要开展对办公区域防火、用电的安全检查,坚决禁止私自增设和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二是要对变电室、电缆(线)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发现电线老化等问题,要及时解决。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器材不合格、消防通道不畅通、应急疏散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迅速整改。四是各生产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生产、实验安全。五是要提示本单位师生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存放在办公室、宿舍。六是利用假期开展施工、装修的单位要到保卫处进行备案,保证施工安全。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12月21日-23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2.保卫处检查(12月26日-28日)保卫处单独成立检查组,于学校检查前对各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报告,上报学校检查组。

3.学校检查(12月29日-30日)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及保卫处检查情况为基础,对各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学校检查组成员:

组长:苑芳江

成员:唐远征 李国义 孙占海 高越山 程国林

      徐国峰 李占坤 黄 平 李荣军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2.认真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上报自检自查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12月2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自检自查情况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校保卫处综合科(监控中心楼107室)。保卫处于12月28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学校检查组。

联系人:陈海鹏

联系方式:55190212

东北农业大学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