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成员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杰
成 员:李水童 柏 锡 李剑虹 宋 军 王加强 纪 巍 胡小梅 颜廷胜 王文飞 张 旭 李 睿
秘 书:栾 薇 赵彩桐 白舜禹
(二)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卡
成 员:冯 旭 赵仁杰 姜一凡 朱 睿
何瑀肖(学生代表)王会杰(学生代表)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免过程和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院内公开答辩。
(三)回避制度。
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与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及其他利益关联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提交书面报备声明。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分别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和推免录取资格。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全日制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资格审查不予推荐情形
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将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作为资格审查核心内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政治表现考核。将学生政治立场与政治态度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重点掌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表现,对政治立场存在偏差、政治表现存在问题的学生,不予推荐。
(二)思想道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道德品质,文明素养,集体观念与日常现实表现,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
(三)学术诚信考核。坚持把科学精神、学术操守纳入推免资格审查重要环节,从严审核学生学术诚信情况,对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不予推荐。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东农教字〔2021〕77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条款,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均以学校出具的正式处分文件(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为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纪处分考核。严格开展校纪处分情况核查,凡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遴选。
(五)弄虚作假行为。推免过程中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研究生数量
各专业计划推免数为:生物技术专业16人,生物工程专业16人,生物科学(四年)专业13人,制药工程专业10人,生物科学(本硕博班)专业18人。
六、推免工作程序
(一)2026年9月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递交到实验楼3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914131565@qq.com。材料收取时间截至9月8日下午3时。
(二)2026年9月9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2026年9月11日,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报送本科生院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并上报纸质版《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上报电子版《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及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PDF版成绩单。
(四)2026年9月13日,本科生院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七天。
(五)2026年9月20日,本科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和招生报名。
(六)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专业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剩余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考核合格者)上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学校推免数据上报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七、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和创新能力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权重比例分别为90%和10%。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位数重新计算。
T(推免生成绩)=Z(智育成绩)×90%+C(创新能力成绩)×10%。
(一)智育成绩(Z)
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四年制成绩核算前3学年成绩,以学校本科生院统一核算成绩为准。
计算方法:Z=(六学期智育学分绩之和÷30)×100
(二)创新能力成绩(C)
由学术科技竞赛奖项(60%)、课题研究成果(20%),论文(20%)三部分构成。学生所获得学术科技竞赛奖项、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均需在9月1日前获得。
计算方法:C=(学术科技竞赛(满分60分)+课题研究(满分20分)+论文(满分20分))×10%
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
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及相对应的省级学术科技竟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具体的竞赛名单见《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东农教字〔2026〕15号)。

2.课题研究成果
学生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按期结题。

3.论文
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SCI论文要求至少有doi号,其他论文必须见刊。发表文章期刊分值:
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 SCI(JCR分区)一区为20分;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上的学术论文、SCI(JCR分区)二区、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自然科学类学科分类排名第 1(综合科技排名前 3)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为15分;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高起点新刊上的学术论文或SCI(JCR分区)三区、四区,EI,北大核心期刊前25%为10分;其他北大核心期刊为5分。
计算方法:论文得分=论文(满分20分)÷第一作者人数
(三)思想道德考核
全面考查学生道德品质、文明素养、集体观念与日常现实表现,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此部分单独考核,成绩不计入推荐成绩。
八、监督及复议办法
(一)强化监督。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全过程监督,对推免资格审查、成绩核算、材料审核、名额分配、名单公示等全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二)复议办法
1.公示异议受理
可在学院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需实名,并提供详实可核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申述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提供虚假证据、恶意诬告的学生,一经查实,视情节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复议申请受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书面《推免复议申请书》,清晰写明异议事项、理由、证据材料,本人签字确认,纸质版递交至实验楼314办公室。口头申诉一般不予正式受理。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进行确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属于受理范围的启动复核。
(2)复核调查:监督领导小组联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核查,复核相关材料,调取原始档案材料。
(3)出具复议结论:自接收完整复议材料起3天内形成书面复议处理意见。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与申诉电话:0451-55190913。
东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