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与示范作用,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卡
成 员:李水童 朱 睿
高 逸(学生) 陈美彤(学生)
秘 书:赵彩桐 姜一凡 白舜禹
(二)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李卡
成 员:李杰 李剑虹 颜廷胜 纪巍 任桂萍
胡小梅 杜 壮 宋佩麟(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推荐要求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需严格审核是否满足评审办法要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条件,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推荐名额及评审程序
(一)推荐名额:学院共4人,大二、大三年级各2人。
(二)评审程序:
1.2025年9月20—21日,公布评选细则,学生申请报名。
9月21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附件5,电子版)、《个人成果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附件8,电子版)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因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2.9月22日,学院开展联评。评选工作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从思想品德修养、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人文素质、社会能力等方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审,以实名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提交至学校进行初步审核。
3.9月24日—30日,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成果认定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
(二)对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若申请学生与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人员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若未按规定报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所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本方案由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