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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一、奖学金设立目的

秦鹏春教授是我国著名动物组织胚胎学家、教育家,东北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创始人之一。秦先生一生淡泊名利,潜心修学,执着于科研事业,为中国乃至世界胚胎学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功勋卓著。为了纪念秦鹏春教授,弘扬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锲而不舍的科研精神和高尚的人格魅力,鼓励优秀学生潜心向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面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秦鹏春教育基金会在秦先生曾经工作过的院系设立了“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参评范围为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和一二三年级硕士生、博士生。

在评选过程中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进行评选,每年共评选4名本科生、3名硕士研究生和3名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及额度

每年评选个人不多于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9000元。

四、评审条件

参评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1、2、3为所有申请者必备条件,4和5所列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行为;

2、本科生要求在上一学年度智育学分绩排名在班级前50%,研究生要求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水平有相关领域专家的鉴定意见;

4、进入科研实验室,对某一科学或技术问题有较系统的研究,并已经获得相应的研究结果,已经发表或至少已经进入撰写研究论文阶段;

5、参加过省级以上生物类专业性比赛,可以提供系统的支撑材料证明其进行过创新性研究工作。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通知由生命科学学院每年11月在校园网发布。

1、申报“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采取教师提名和学生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提名即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学院相关教师凭借对学生在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具备的潜力和科研取得的成绩等多方面情况的了解,向学生所在学院党委提名推荐其参与本年度“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学生申报即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参加本年度“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

2、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专家推荐意见须由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者填写,学院意见由学院党委填写并加盖公章。

3、申请者须将申请表、论文、科研成果、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4、相关学院团委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现实表现,学院组织相关评定委员会初评后,向秦鹏春教育基金会提交进入面试名单,每个学院提交面试名单的名额上限为本科生4名、硕士研究生3名和博士研究生3名。

5、秦鹏春教育基金会将组织面试评选(面试形式与时间待定)。面试评委由秦鹏春教育基金会理事和“秦鹏春教育基金”生命科学论坛邀请的国内知名专家担任。申请者以PPT的形式向评委展示其科研进展和获奖情况,评委根据申请者科研情况和现场表现最终评选出获奖个人。

6、公布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由评审委员会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有关人员。

六、奖励方式

为全体获奖学生颁发证书。获奖者可得到秦鹏春教育基金会理事的单独指导,可到其实验室参观学习和进行实验,费用由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成员负责。基金会成员将帮助获奖者规划未来科研道路,建议获奖者免试推荐和考取研究生的方向等。

七、其它说明

1、在同一学习阶段,学生不能重复申报本奖学金。但本科阶段曾获得本奖学金,研究生阶段可继续申请。

2、本年度评审结束后,秦鹏春教育基金会将通过学校计财处直接将奖金划转到获奖者银行卡中。

3、建议获奖者利用“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到国内外生命科学领域顶尖实验室进行短期课题研究、参加国内外知名院校夏令营、参加国内生命科学领域学术会议的方式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八、相关要求

1、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下班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相关学院请于2023年12月6日—12月10日完成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和初评工作,并于12月11日前将《“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提供给“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相关学院联系人:

生命科学学院 胡 超  55190402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于文浩  55190455

动物医学学院 张维佳  55190768

相关文件点击下方链接输入提取码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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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5871

“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